德国分支机构的主要型态:通常为外国企业在德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几种主要形式。
1.代表处(Repr sentanz):
指的是外国企业为了在德国观察市场及联络客户而设立的办公室。
这在德国视为一种商业行为,而成立代表处的手续相对简便,只需在当地工商局办理注册即可。
但如果代表处人员是外部自营职业商人管理(例如公司授权的代理人),则这样的形态在德国不能算是独立的商业行为,
只能代表公司在德国联繫客户、市场调查或是售后服务等,并不能签属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,此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在当地的工商局办理登记。
2.子公司、分公司(Niederlassung,Tochtergesellschaft):
是外国企业在德国建立分支机构常见的型态,属于有限责任形式,不是独立于母公司的新公司,
具有一定的自主权,因此通常也都包含自己的管理群、会计系统等等。
虽然有分公司有独立经营的能力,但基本上任何情况下都隶属于母公司。
3.资合公司的分公司(Zweigniederlassung):
与一般从属的分支机构不同,拥有独立的自主权。
外国企业在德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之后,可以根据其业务发展的需要,在当地或其他城市设立分公司。
此型态的分支机构虽然不独立于母公司,但仍有部分自治权,例如管理权、独立银行帐户等,因此也需按照相关规定登记注册、领取营业执照等等。
4.虚拟办公室(Virtuelles Büro):
一般的实体办公室很好理解,就是租赁者拥有办公室的使用权,而虚拟办公室则是提供租者名义上的办公室使用权,
实际上并不会在此办公,但是可以委託办公室提供接听电话、收发邮件或是使用具体的门牌号等。
而办公室的出租者也协助收发邮件、包裹及传真等,再转发给虚拟办公室租赁者,
或者办公室出租者可以协助承担访客接待的职责,以及租赁者临时需要使用办公室设备或是会议室时,虚拟办公室会是很好的选择。